第四次江陳會 兩岸可望簽租稅協定

第四次江陳會 兩岸可望簽租稅協定

更新日期:2009/12/02 04:09

〔記者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兩岸洽簽租稅協定「鴨子划水」,據了解,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目前正在中國,與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國際司司長進行談判,若談判過程順利,預計今年底第四次江陳會,兩岸就會正式簽署租稅協定。

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明,雖然台商在中國繳的稅,可回台扣抵稅額,但投資收益仍可能被重複課稅,未來兩岸簽署租稅協稅協定,台商可同時向兩岸政府申請雙邊預先訂價協議(APA),避免同一筆所得被重複課稅及查稅。

台商面臨中國查稅

不過,由於各國租稅協定都有「資訊交換」的規定,一旦兩岸簽署租稅協定,將會互相交換課稅資料,此舉可能導致台商被中國查稅,引發不少疑慮。

對此,賦稅署官員說明,兩岸簽署租稅協定,中國確實可以要求台灣提供台商財產、所得、營業及納稅等資料,台灣也可以要求中國提供,但這些資料並非全面提供,而是視個案而定,中國查到台商逃漏稅,要求提供資料時,台灣才會提供。

官員並強調,兩岸簽署租稅協定後,並非馬上生效,還要等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」修正草案完成立法,才能正式生效。